第三十七章 花魁盛会(1/4)

从小罗罗们处得知,今晚凤阳兰秋馆选花魁,依赵魁的禀性,必去捧场。

秦墨打算在兰秋馆杀赵魁!

当然,兰秋馆作为凤阳数一数二的青楼,寻常的贩夫走卒根本没资格进去,于是秦墨去了百货大楼,买了一套昂贵的西服。

这个时代,东西方文化交流频繁,西服也走进了上流社交场合,穿长袍的人越来越少了,富家公子哥和官宦子弟,多数穿西服。

不比前世,西服已经沦为了金融保险的工作服,真正的老板很少穿西服了。

一套黑灰条纹西服,花了秦墨两千银宝,又用五百银宝配了件白衬衫与黑皮鞋,然后花五十银宝把头发理了下。

寻常人家,几十银宝省一点,可以支撑一年的开支,而秦墨只是一套行头,就花了两千五百五十银宝,不过一分价钱一分货,不仅帅气精神,年龄方面也相对成熟了些,如果说他的职业是给死人化妆的,谁信啊?

天色渐渐黑了,秦墨吃过饭,晃到了秋兰馆。

这是一栋六层高的大楼,占地数十亩,射灯打在墙面,金壁辉煌,是教坊司的产业。

楼前广场,停满了车辆,也有一些豪华的马车,车童穿梭在广场上,把一名名衣衬革履的贵客迎入楼中。

秦墨虽未乘车过来,但是门仆车童都有一双慧眼,一眼就能认出他那身昂贵的行头,一名十五六岁的清秀少年把他领了进去,问道:“公子是来选花魁的吧?”

秦墨不置可否道:“我是慕名而来,不知这届的姑娘如何?”

“嘿,公子您可问对人啦!”

少年夸张的笑道:“咱们兰秋馆,在凤阳称第二,没有哪家敢称第一,这里的姑娘啊,都是自小精挑细选而来,又请名师培养,不仅貌美如花,琴棋书画,无不精通,既便选不上三甲,凡是参选的姑娘们,拿去别家都是一等一的头牌!”

“哦,这么好?”

秦墨现出向往之色,又道:“红花还须绿叶衬,光有美人儿,没有头面人物捧场也只是选个寂寞,不知会有哪些人来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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