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大明摸鱼的日子 二百一十章 一朝回到解放前(3/3)

    “文忠你作为大都督府的左都督,郑雄的这般操作,在大都督府该治何罪?”

    老朱的一番话,让武将这一群体彻底失声。

    说实话,郑雄的劣迹有点多,在雁门还做了不少事水准都很低,拿来攻讦的话绝对可以。

    但是老朱单单就拎出了这么一件事,那显然是对军队系统的警告。

    这么一件事可大可小,看性质不同,处理的方法自然不同。

    按老朱的说法,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。

    只是单单拎出来这么一件事,隐隐的能猜到,老朱这是对于军队有些想法了。

    今日的处罚也决定了以后的判罚标准。

    什么叫有法可依,对于郑雄的处置,也必然成为以后判罚的依据。

    以后所有的判罚,这个例子都可以当做判罚的标准进行参考。

    后世的法律依然如此,都是从相同的案件中找一个标准答案,然后结合实际做出判罚。

    第一例判罚往往就是标准答案一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所以对于武将一系来说,不算个好消息,以后做事之前首先要想的就是郑雄的后果。

    自己要是这样做了,能不能承受的住。

    李文忠作为武将一系的头面人物,面对老朱抛过来的难题也有些头疼。

    不懂得维护自身利益,吃里扒外的老大不是一个好老大。

    可是老朱就在眼前,老朱的诉求也是自己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。

    面露难色的李文忠,思虑了好半天,方才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臣以为,冠军侯此行未能造成严重的后果,当可减轻处罚。”

    “依大都督府的制度来说,当降三级,以观后效,冠军侯却是并未挂有武将的职位,臣这里有些不好判罚。”

    “降三级吗?没有挂武职不要紧,不是还有侯爵之位嘛。”

    “既如此,郑雄听旨,即日起,夺去冠军侯的爵位,以儆效尤。”

    “尔等应引以为戒,莫以手中的权利为所欲为。”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