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157章 冤案(3/3)

    熊父染上赌瘾,在飞虎赌坊欠下了高利贷。

    蔡员外在商议分贡银的会上,拿着假的借条,让熊父签下了契书,熊家茶园分更多的贡银,赌坊债务一笔勾销。

    熊父同意了蔡员外的建议,当场烧毁了假借据。

    赌坊拿来了真借据催债,熊岳去找赌坊和蔡家理论,蔡员外不见客,熊岳去了赌坊送了性命。

    熊家状告赌坊,白知县做出这样和稀泥的判决,勾销了熊父的债,但是也不肯让熊家再追究人命官司。

    苏泽拍案而起道:“人命关天!县衙竟然这样草草结案!”

    陈朝源叹息说道:“这案子茂诚公有责任,当日他在分贡银的会上是当场烧毁的假借据,和蔡员外的协议也是口头协议,分贡银的契书上也没有写明熊家一年分五十两银子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“我那族兄也找了参会的其他茶园主人,可都没有人愿意给熊家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多分贡银抵债的事情,只有茂诚公一人的证词,也没有任何证物?”

    陈朝源点头说道:“正是如此,口说无凭,光是这点蔡家都不用出来应诉。”

    陈朝源又说道:“茂诚公糊涂啊,他签下甘结同意结案,是为了让赌债勾销,可又觉得对不起熊兄自杀了,这留下老夫人,如何守得住茶园?”

    苏泽点点头,吃绝户是古今中外都相当普遍的事情,熊母一个人肯定守不住家业。

    苏泽捏紧拳头,走到熊母的面前说道:

    “老夫人,这案子您准备怎么办?”

    熊母先是丧子又是丧夫,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,她擦了擦眼泪说道:“老婆子就剩一个人了,又能如何?只等操办完亡夫和儿子的葬礼,闭目等死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苏泽说道:“老夫人,我等是熊兄的同窗,还有我们在,这案子不能就这么算了!”

    熊母看着苏泽,陈朝源说道:“苏兄,甘结已经签了,如今茂诚公已逝,这案子很难再翻了。”

    苏泽说道:“甘结已经签了,但是还有案子没结,蔡员外伪造借据,诓骗茂诚公多承担贡银,这案子还没判明。”

    陈朝源立刻明白了苏泽的意思,既然没办法从熊岳死亡的案子上再立案,那就从另外的地方立案。

    只要案子立起来,就可以顺着案情调查熊岳的死因,也就是能够翻案了。

    陈朝源很快又苦着脸说道:“可是这案子必须要亲告,茂诚公已逝,要如何提告?”

    苏泽说道:“茂诚公已逝,老夫人可以去提告。”

    陈朝源立刻说道:“县衙肯定不会受理的。”

    陈朝源协助族兄做状师多年,也是懂得大明律的。

    唐宋女性可是提告打官司的,但是大明律反而倒退了,规定女性是不能打官司的。

    用现代法律学的术语,在明代女性不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,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。

    苏泽的刑律虽然只有Lv1,但是基本的诉讼规程都在他心中,他说道:“《大明律》中不许妇人告状,但是我可以为老夫人的抱告,那就可以向县衙递状纸了。”

    陈朝源连忙说道:“苏兄,不可!”

    “大明律中抱告和被抱告者同罪!若是案件不成被对方反告成诬告,那苏兄也要被连累,明年就要县试了,若是背上了罪责,那就没办法参加科举了!”

    抱告等于是诉讼代理的制度,因为妇女不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,所以不能发起诉讼。

    但是明律也规定,只要有人担任抱告,就可以打官司了。

    而抱告就承担和提告人一样的责任,比如苏泽如果做了熊母的报告,那审案县官询问案情,甚至熊母如果被判要打板子受刑,都要由抱告人苏泽来承担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抱告等于和被抱告的人捆绑在一起,一同承担法律责任,这样妇人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上公堂。

    苏泽摇头说道:“我会先让人调查清楚,做好准备再上公堂,陈兄麻烦你引荐一下你那位族兄。”

    抱告制度,除了用于女人,生员,官员打官司也要用。

    因为明律不能随便对这些人群用刑,所以要请抱告。

    这制度奇葩也不合理,下一章的本章说会讲这个制度的意义。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