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四十八年 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,陷子之盾(4/5)

    清廷曾限制民间借贷利率,要求最高月息三分。但把持着从城市到农村高利贷市场的地主士绅们却上下其手,使之成为具文,有些地方百分之百的年息已经成了通常现象。至于京城供官吏行贿买官之用的「京债」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;要知道这年月读书人只要开始进京赶考,就一定会和钱铺、账局打交道。

    北海镇之所以会对所有来参加考试的读书人提供一笔津贴费,也是考虑到他们有可能会借高利贷,最终引发权力货币化。

    孔绍安在经过这次谈话后终于认识到,他要做的绝非是单纯的减租减息,而是一场从城市到农村、从经济到政治的革命,社会各阶层的人都会被波及,无

    人幸免。

    于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大本营文登后,他再次召集四县的工作队成员开了一场动员大会。在会上,他将土改运动的意义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,直言这场革命就是要「打土豪」,但绝不是光分田地就算完成任务,这是一场波及到所有人的革命,不如此就无法使底层百姓摆脱贫困,也无法实现「工业国」的目标。

    「......给大家讲了这么多,黑板上也都画出来了,相信大家也都明白地主缙绅是怎么搞三位一体剥削百姓了。而我们的任务,就是先打折他们的两条腿,切断他们的财富循环。呵呵,我所说的打折可不是真的冲进对方家里敲断老爷们的腿,而是要以子之矛,陷子之盾!

    我们要先发动那些底层受到剥削最严重的贫农,依靠他们来组织农会,然后通过农会的力量跟地主们掰手腕。你们这次下去就是要告诉农民,不要害怕,一切有军管会,有北海军给他们撑腰!我们来,就是让大家通过自己的劳动吃上饱饭的!」

    随着动员大会的结束,一百多支由北海军、民政干事、农技人员组成的下乡工作队再次出发。从1793年7月5日起,北海镇在胶东四县开始推行农会,并公布了相关法案。其中明令要求在工作队的领导下,在县、乡、村成立三级农会。非直接农业经营者--诸如出租田骨田皮后只收租子不种地的人一律不得加入。农会下设租佃部门,以谈判和仲裁的形式调解租佃纠纷。

    跟赵新在爪哇搞的农会一样,所有农会成员都会免费领取一套生产工具和优质高产种子,乡一级的农会将对下属各村提供包括马拉播种机、收割机在内的全套农机服务;行署对各乡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和改善都将围绕农会成员户进行。

    紧接着,胶东行署又公布了《土地经营和民间借贷条例》,考虑到内陆地区使用农历的习惯,具体实施时间被定在了农历七月初一。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:

    一、四县的地主户无论大小,均可保留水田五十亩或旱田一百亩,其余土地全部由军管会以货币方式征收公有;不参加征收补偿的地主户不得加入农会。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为政府公有,农会成员承租耕种,不得转佃,佃租分益比例为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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