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 第 18 章(3/5)

三人在傍晚最后一丝余晖中走出办公大院,碰巧在门外遇上前来找韩队长的水叔。

“山娃啊,你忙完了没?你婶儿做了一大桌子好菜,走走,跟叔回家去,咱爷俩好好喝两盅。”水叔迫不及待。

韩队长没应,“叔,下午刚来那会儿不是才吃过酒席?我还不饿,你们不用那么破费。”

“这哪是破费哩?后晌吃酒席那是公,现在叫你来家里吃饭那是私,不一样,不一样的。”水叔振振有词,一把抓住人不放。

韩队长无奈:“那好,不过得等我送完这两位知青同志,天晚了,她们独自回去我不放心。”

水叔这才注意到韩队长身后还跟着俩女知青,想到以前队里被前大队长折腾出的那些破烂事,他也不敢再拦了,点头说好。

“那我在家等你啊,你可别忘了来。”

水叔叮嘱完一句,背着手走了。

乐瑶三人继续。

因为女知青住的近,他们先送她到结对子的那户人家门口。

临别前,乐瑶一步上前把人拉住,一边和她握手道谢,一边趁机将一毛钱塞了过去。

比原先约定好的数目减半。

女知青察觉后,下意识看一眼不远处的大队长。

她其实没帮上乐瑶什么,活都叫大队长包圆了,这钱她拿着理亏。

而且当着大队长的面,她不太敢收呀。

“不用了不用了,我什么都没做,咱们那个约定算是作废了,你赶紧收回去吧。”女知青嘴上连连推辞,眼睛却忍不住盯着那钱,脸上满是肉痛。

乐瑶小声说:“这不是交易的钱,是我感谢你刚刚帮我说话的,也算是我单方面毁约的补偿。”

本来她俩都约定好了,是她随后又答应了让大队长护送,才导致交易作废的。

还有……

“大队长护送咱们回来这事儿,过后就别和其他人提了,免得他们曲解大队长的好心。”

其实是不希望传到某些人耳朵里,一来就引起她们的敌意。

这钱,也相当于**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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