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金斗坊(四)(1/4)

猎场里早有仆役清理擂台,用清水将台上的血迹冲刷干净,将战死的奴隶尸体抬了下去。一个身材欣长挺拔,脸上带着青面獠牙面具的年轻武士走上擂台,正是这次挑战猎场的武士。他经过夸父时主动让开了道路,微微躬身,这是对一个夸父武士的尊重。在他眼里,夸父不是奴隶,而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武士。

同在三楼的雅厅内,一个男子坐在望台前,一只白皙若女子芊芊柔荑的手轻轻将茶杯放下,玉质茶杯温润嫩滑,有若羊脂,是不可多得的珍贵玉杯,他的大拇指上戴着红玉扳指,鲜翠欲滴,仿若有淡淡的红色像流水一般渗透出来,同样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。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指腹的玉扳指,饶有兴趣地看着场下的面具武士。

“少爷,对方的底细已经查清楚了,是昊东郡陵城的富商胡翼,专做茶器生意,和何家有不少往来,以前也常来猎场玩乐,算的上大主顾,底子很干净,不过上场的武士底细没摸出来,只查到是不久前刚投到胡翼手下,姓楚,武艺一流,是胡翼手下最能打的门客,今天他是主动请战。胡翼压了五万金票,似乎志在必得。”广袖长袍的主事手袖敛在身前,恭敬地向何润汇报打听到的情报,他在何家处事多年,对于何家人的做事风格熟稔于胸,他们天生对情报有着特殊的敏锐和痴迷,何家在昊东郡,甚至整个中域撒下了无数的暗桩,每时每刻都有无以计数的情报经由各地的情报据点,源源不断地送到贾州,他们就像一只守着金袋子的蜘蛛,能从笼罩全国的蛛丝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秘密,然后以此盈利,何家用以传递情报的快马甚至可以和大齐军中的信马相媲美。

自己面前的主子叫何润,是何家在猎场的执掌者,是现今何家家主的儿子、贾州十佬之一何秋国的孙子。何润少年老成,性格沉稳,十几岁时便踏足生意场,经验老到,深孚众望。

曾有一次,昊东郡陵城外的一处风水宝地被何润看上了,可是当地的村民不愿卖出祖宗之地,于是何润便命人把石灰料撒在农田里,那时正值夏雨多发,这石灰混了水,烧了起来,庄稼颗粒无收,何润又乘机压低地价,放出高利贷,逼得村民没有生路,纷纷典卖了田地,有的不得不卖儿典女,才还清了高利贷。由此可见,他的手腕强硬,心狠手辣,城府极深。

“上次有人挑战猎场,是半年前了吧。”何润沉吟道,他不仅负责猎场的生意,红袖坊、盐粮生意也多有经手,平日里主要坐镇红袖坊,猎场倒不常来,毕竟温柔乡总是胜过厮杀场,仟仟佳人总好过凶蛮的斗奴。

管事的眼骨碌一转,缓缓说道:“是七个月前,一个陇西郡的世家子弟,用五百匹陇西大马做赌注,当时....”

何润摆摆手,示意自己知道了,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划过场下的青面人,然而对方隐藏在面具之下,像一口深不见底的井,何润以肘支颌,光洁的手指轻轻敲打面前的黄梨木桌,嘴角滑过一抹古怪的笑意。

他身后的护卫身材匀称,线条硬朗,只是脸上瞎了一只眼睛,黑洞洞地透出几分凶厉。凑近何润的耳边,低声说道:“这家伙的感觉不对!”

管事的微微沉吟,“对方知道今天是何家坐镇猎场,还敢下场挑战,应该是有备而来,不过雷豹是我们手上战绩最好的、杀人最多的斗奴,派他下场,把握最大。”

手指的敲击声渐渐平息下来,何润黑白分明眸子微微一凝,似乎做出了决定,“五万金票,值得一试,何家还不至于没有这样的魄力,怕到不敢应战!”他像一只恶狼一样露出玩味的笑容。

猎场终于派出了奴隶,奴隶手执双刀、豹头环眼、燕颌虎须、浑身肌肉虬结,根根青筋绽起,踏上擂台像是一尊铁塔矗立,尽管没有夸父的庞大身躯,身上的凶厉气焰却凌厉地吓人。

“这家伙好像叫雷豹,行伍出身,生性嗜杀,在军中犯了事,据说一个人虐杀了一个百人队,原本是杀头的下场,后来被贾州用赎死金换了一条命,成了猎场的斗奴,上次我来的时候,就已经连赢二十五场了吧,和他交手的斗奴非死即残。看来对方的赌注很诱人,猎场也下了大本钱,势在必得。”

“赎死金?”

“只要不是谋逆的大罪,贾州的猎场可以花巨金买下死囚的命,将他们投入猎场作为斗奴,不过斗奴一辈子都只能待在猎场里,不得自由,受人驱使。”

“那岂不是比死还难受?”这一次却是叶坏开口问道。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