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、第十四章(1/2)

居然一直觉得,自己有什么事情,一定没有跟白秋行他们说过,如果没有隐情,她做的很多事就没办法解释。

比如把自己的态度低到尘埃里,比如她花了旁人无法想象的精力让自己看起来像另外一个人,比如在白秋行的公司里一步步爬上总监的位置——她是个会避嫌的人,既然在一起,就绝对不搞办公室恋情。

方益明说得没错,她重感情,在白秋行公司里继续工作的话,会影响她的判断。

可即使如此,她依旧要留下,这就是很大的问题了。

居然对事情的一切判断来自于对自己的了解,她太轴了,从小就知道自己即使长大、变老,处事风格也不会改变,她有任性的资本。

白果的态度让居然很在意,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怜,就算追着一个注定不会有回应的人,她也不觉得自己可怜,何况现在对白秋行已经没有感情了。

“然然啊,公仪珩昭……最近还找你吗?”白果没有对居然的问题直面回答,而是问了个居然从来没听过的名字。

居然微微眯起眼:“没有,我住院这个月只有方先生和白先生来看我。”

白果松了口气:“那就好,然然我不是可怜你,是担心,公仪家不好得罪,她手段又干净,最近有风声说她要回来了,你别跟她对上。”

哦豁,看来是个不能得罪的……白秋行爱慕者?

真有意思。

居然站在阴影里,挂着温和的笑容:“怎么会,我已经跟白先生离婚了,她有什么事,也不该找到我头上呀。”

白果却突然白了脸色:“这事你别跟别人说了,记住,你没有跟秋行离婚,陆清染回来前,你们就是全市最恩爱的夫妻,没有之一。”

“……什么意思啊——”居然愣了愣身,白果却不肯再说了,催促居然回包厢去。

“然然,祸从口出,我不能乱说话,你也闭紧嘴巴,像以前一样。”白果在进包厢最后一刻,还是忍不住提醒居然,然而说完,她就躲开了,去跟其他人谈公事。

居然盯着手里的粥煲,第一次对自己失忆如此烦躁。

年轻时候,居然看过一本狗血的小说,女主爱慕男主,用了各种手段,可所有人都拒绝他们在一起,因为男主是女主同母异父的兄妹,他们注定无法在一起。

跟随女主多年的管家说,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爱而不得,是不能说。

不能说,所有的痛苦就都由女主承担了。

居然当时对这个剧情嗤之以鼻,现在却有点感同身受——当周围的人不是不知道就是不能说的时候,她真的很想破坏些什么东西让自己发泄一下。

“然然?怎么不进来?”

白秋行的声音忽然传进耳朵,居然一个激灵猛地回神,抬眼看向白秋行,一片茫然。

“然然,你站这里很久了,出什么事了?”白秋行抬手在居然眼前晃了晃。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