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六十三章 举重若轻(4/5)

即便再瞧不起李佑的,这时候也都竖起了耳朵细听。要知道,由于权贵挤压导致支盐困难,据河间长芦盐运司统计,存在盐商手中的积欠盐引多达三十余万引,相当于长芦盐场一年产量四分之三了。

“若一两年内给予支取旧盐引,绝不可行。但可以定下可分十年支盐之策,逐渐消化,并给盐商利息四成算为朝廷恩典,平息其不满。如某人有一千旧盐引,十年共可支取一千四百引,但每年只许支一百四十引。如此算下来,三十万引盐每年只需支付四万余引,不过长芦产一成而已,腾挪余地便就出来了,不至于因为支付旧盐引致使新盐引彻底断支。”

“甚好”殿中不知何人失礼喝彩道。

确实也是个办法,李佑将上辈子债券概念搬出来了。把积欠的旧盐引变成了分期偿还的、以朝廷信用为担保的有息债券,一方面吸引住盐商,一方面可以通过时间来进行慢慢消化。

本来对李佑没抱多大希望的大臣,此时也不得不小小的惊喜一下,难怪皇太后神清气爽的出来议事了,又轻易饶了李佑的事故。

不过关于赏赐权贵盐引的问题,那更是个麻烦事,比消化积欠旧盐引更麻烦。

从太后到大臣,都知道如果到了无法可想时,绝对应该限制甚至中止赏赐盐引这种行为,但都不愿意从自己嘴里说出来,或者说都不想当这个恶人。被世世代代的、三位数的公侯伯和高级武勋们记恨,任是谁也得纠结一番。

且看李中书如何说罢,如果他勇敢当改革先锋开这个头,提议限制或者中止盐引赏赐,大家说不得就要无风险的跟进了…

“关于赏赐盐引之事,出于体谅圣心之意,倒也不必骤停…”在众人目光聚焦之下,李佑作深思熟虑状的边想边道:“但可以定下法度,赏赐盐引不得在长芦盐场支盐。”

“不能支盐,有它作甚?”董拾遗又发话询问了。

“可与盐业公会关联。令盐业公会召集盐商,共出股本一二十万,设京师盐引铺子。凡赏赐盐引确要支盐,只许去黄河以南盐场支盐。嫌远的便只许在京师盐引铺变卖,再由盐引铺转与公会盐商。”

在这里,李佑套用了总经销商概念,将权贵手里一部分利润转移给角色变成单纯经销商的盐商,以达到互相妥协、安抚盐商的目的。

众人细品这其中含义,大略有…。一来维持住了赏赐盐引的体面和名头;二是剥夺了权贵卖盐的利润并转给盐商;三是没有权贵直接支盐,便在无形中整顿了长芦盐场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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