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案首之争(2/4)

堂下有吏员端来饭食,五人各自吃饱喝足,继续阅卷。

四百八十二份试卷,按常理来说,文气第二档及以上足数,就不会从第一档取用,但是考虑到也有文气稍逊,而墨义上佳的文章,本着对学子负责的态度,依然审阅一遍。

这一次,只取三十卷,定童生名额!

在大唐,举人以上才能授官,哪怕是个最末品的县教谕,也需要举人功名,以举人进士的文才去看童生的卷子,几乎都要耐着性子看,除非格外出彩。

“好文,好文,哈哈,此诗妙哉!”

张柬之突然哈哈一笑。

“堂尊有何发现?”

县丞随口问道。

张柬之诵道:“青山隐隐水迢迢,秋尽江左草未凋,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,四位以为如何?”

“这……”

四人相视一眼,都是收了史家银子,只要史进在三十以内,就要力保史进过关,甚至史家已经暗示,如中得案首,还会备上后礼。

科举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,案首几乎必中秀才,除非犯了大忌,或者文章水平严重下降。

为此,他们也是下了功夫,看糊名文章没法辨别个人风格,而且考官也没法事先得知考题,无从预估,只能从诗文着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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